走一條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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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實務工作者

在心理師法衝擊下的觀察與反思

許中光

我是誰

我是一九八零年從輔大哲學系畢業,當了兩年的預官之後,為了想學一套助人的技術,進了義務張老師,受Carl Rogers會心團體的訓練與影響,同時也當研究助理,之後插班考進輔大應心系。畢業後,有專張和桃療心理師兩個工作機會,我選擇了桃療,接觸非常陌生的精神醫療領域。桃療的經驗,不只豐富了我對人多樣貌的理解,也接受了臨床嚴格的訓練,為我奠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一年後,經由夏林清老師的介紹,選擇去幫忙張小鳳設立了國內第一家正式向政府立案的民間心理諮商中心,現代人力潛能開發中心,當諮商顧問兩年,當時服務的對象是中產階級及企業。後來選擇當一個打零工的心理教育工作者,其中也自己搞了一個工作室,全人創造力開發中心,現在在呂旭立基金會掛牌當諮商師。

【心理師法的緣起】

一九八七年,我在桃療的時候,臨床界就已經在推動臨床心理師法,而且條文已具在,定期聚會,我手邊都還有一份當年的條文。

諮商心理師法,其實是搶搭臨床心理師法的便車,在倉促中於2001/11/23在立法院通過。

【我觀察到的反應】

通過之後,實務界的同事,覺得諮商心理師執業內容,完全偏向臨床,沒有自己的主體性;特種考試應符合心理測驗的基本要求,要有好的信效度;抗議考試題目過廣、過雜,且過於學術化取向,偏離實務界的真正需要;資格審查要點,對年資的規定模糊不清,且與實際狀況大有出入……向中國輔導學會寫了一封抗議信,我也曾參與連署。然後學界也有許多值得深思的反省與批判聲音,包括

1.陶蕃瀛(1999)反省社工發展的歷程,台灣社工界曾大力推動要求政府將社工員納編,甚至走上街頭要求立法,他認為這些過程不是專業化,而是建制化。他認為:

這些努力基本上是企請國家體制給予肯定、背書,或國家法律的保障,而不是反求諸己的發展專業組織或專業知能、辨明專業價值基礎、強化專業之社會功能以奠定專業之社區基礎,並經常警覺反省專業是否隨社會變遷調整功能。
說明了專業組織、證照、知能、價值、社區基礎,以及反省專業與社會的關係,都是核心而重要的。

2.王增勇(2004)則認為社工師法通過之後,最大的效應是社工專業集體的弱智化與一元化,對於知識追求的熱情被尋找標準化的考題答案所取代,社工員各自不同的專業經驗交流不在是各組織舉辦在職訓練的重點,幫社工員猜題、考試,成為社工師法通過後,社工專協教育訓練的重點。

他的描述,讓我誤以為是在講心理師法通過後的諮商界。

3.於小學、國、高中任教的陳惠雯(2004)等,則指出台灣學校輔導在校園中專業聲望低落,乃因輔導人員的訓練是一種去脈絡化、去體制化、科技化、標準化的方式被教育,缺少一種面對體制痛苦的能力,而錯把理論與實務的斷裂,歸於自身專業能力的不足。並指出專業證照助人工作者駐校模式,並不能救濟學校輔導老師的挫敗,尋回輔導教師的專業自主性,方是正途。

4.劉惠琴(2004)則是以「吹皺一池春水」來形容心理師法通過後,他所觀察到的種種現象,認為從事心理諮商工作的人,較容易忽略掉社會及政治面的影響。市場利多的條件尚未成熟,專業工作者仍然只是在依賴公家資源的釋放,證照化的利益並未能保證職業,也未能保障消費者權益,只做到既有資源再分配的排擠作用。

【我與心理師法】

上面的這些聲音,其實伴隨著心理師法兩次高考,以及一次特考的舉辦而產生。面對第一次特考考題有二十到三十題所有的答案都成立、通通給分,毫無區辨力,導致一些頗有質感的諮商師在考試中落榜,教授諮商心理系多年的大學教授考不上。一切的一切都讓我覺得荒謬。於是有一些同樣覺得心理師法荒謬的人,成立心理師法行動觀察小組,對心理師法通過後的種種現象,做觀察、反思、批判,並提供一個討論的平台,希望各種聲音可以被聽見。

【心理師法效應】

心理師法通過之後,在學界造成了考試領導教學、大學生從此難找到實習機構、可能的出題老師寫的書大賣、大多數大學研究所必須配合心理師法所規定的學分開課,喪失自主性、相關心理學門,如教育、社心、工商的報考人數銳減,相對的,心理諮商系、所增設不少,報名人數倍增,但這些人是因為想要成為助人工作者才進入這個領域的嗎?還是,心理師法證照制度,為他們畫的一個空中的大餅,吸引他們進入這個領域?

【心理師法對助人工作者而言,真的是利多嗎?】

心理師法通過以後,一些有關如何應考的研討會如火如荼的展開,報名的人多如牛毛、趨之若鶩,補習班更是再三的標榜說,這是國內目前唯一最高學歷的專技人員考試,「人人羨慕,大好前景」「證照加身,行情看漲」。

【大好前景】

只是就助人工者作者的生態而言,真的是大好前景嗎?還是如補習班所言的,有了執照就行情看漲有大好錢景?能不能有大好錢景,筆者後面的文字,會以自己與一些身邊的實務工作者的實際經驗加以說明。此處想先談談心理師法應考資格的高門檻化,是如何窄化、純種化助人工作者的人生經驗與出身背景。

從永續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們相信地球的物種要多元,才能豐富、生意盎然。純種、單一帶來的是枯竭與毀敗。助人工作者的領域何嘗不是如此,需要被幫助的當事人,每一個都如此特殊而獨一無二,帶著種種不同的人生問題與需求來尋求助人工作者的幫忙,助人工作者若也能回應這樣的需求,是最適配的。不管古今中外,我們都可以看到許多本來不是念諮商的人,後來因為種種的因緣進入助人工作者的領域,先從實務工作開始做起,後來才陸陸續續進入研究所就讀,拿到學位。

愛瑞克.愛瑞克森(Erik Erikson),在精神分析學家中被認為是最具影響力的,他的心理社會八階段論,是我們理解人格的重要視框。但是他連大學都沒畢業,只有高中的學歷。他進入助人工作者的因緣是教小孩畫畫,在跟小孩互動時,展露了他能理解與進入兒童世界的天份,安娜.佛洛伊德慧眼識英雄,開始分析愛瑞克森,讓他接受精神分析的訓練,開啟了他成為助人工作者的生涯。

再看看國內的例子,在安慰人的工作上做的頗有口碑的王行,大學念的是圖書館系,對超個人心理學推介不遺餘力的呂旭亞,大學研究所念的都是公衛系,做了多年的實務工作後又繼續進修拿到心理學博士學位。如果以上的這些人,都用現行的心理師法去規範的話,他們不但失去了進入實務界工作的可能性,在沒有證照加身的狀況下,還去做心理諮商的助人工作,面對的是刑法伺候。想想是夠荒謬的,他們不是作姦犯科的人,他們只是本著助人的初衷,想要幫助人而已。

【證照=前(錢)途=工作保障?】

我跟幾個未進入機構工作的諮商自由工作者,說起現在坊間吹起的:心理師將擁有大好前景之風。他們異口同聲的說:「那有?!我們的年收入,換成月薪就是三萬到五萬!」這是自由工作者的實況。如果進入機構,以目前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徵專任輔導老師為例,因為大學預算補助越來越少,經費須自籌,各大學大部分都採人事凍結方式因應。徵專任輔導老師,給的不是教師聘,給的是職員聘,薪水比照國科會助理,大概三萬六上下,但是仍舊是僧多粥少,擁有執照不等於找的到工作。至於因為心理師法通過後,許多學校開始增設心理諮商所或臨床心理所,所需要的師資缺,也很快的會有現在已經擁有博士學位的人佔滿。這是專職工作者的實況。

【擁有證照=自己執業=大好前景?】

依現行心理師法規定,大學畢業後,已經二十二歲了,還要再讀心理研究所兩年到三年、全職無薪實習一年、通過證照考試、再經過兩年的實務實習,才能真正的開始執業,一切順利的話是五年到六年的時間。然後還必須每年修習規定卻不一定與所學所用相關的研習學分,然後每六年換一次證。付出如此青春歲月所得到的收入,在相關行業證照(醫生、律師、建築師)中,卻算是最低的。再以台灣目前的環境來看,心靈/心理的問題,人們會尋求的管道往往是宗教、算命、或種種的民俗治療法,所以即使開業了,也不見得有當事人上門。而且根據經驗,往往需要我們幫助的人,是弱勢或是弱勢中的弱勢,他們根本連吃飽都有問題,即使需要心靈/心理上的幫助,也拿不出錢來上門求助,心理工作者的工作,就是要幫助在心靈/心理處於弱勢的人,但是卻通常不可能靠他們付的錢來維生。那些拿的出錢的中產階級,他們要找的是在諮商業界已經有口碑、有經驗、有實力的人,我們其實也知道是那些人,有執照其實並不是主要考量點,所以,對一些新手執業諮商師來說,開了業可能是門可羅雀的,還要負擔每月的房租水電費。

所以我們真的要這麼急著去擁抱證照制度嗎?

【人人羨慕!羨慕什麼?】

就我的經驗而言,帶一個團體,一個小時1600元,兩個小時就三千多,表面上看起來時薪很高,大家會認為很好賺。只是通常要帶成一個團體,要經驗的是:對方邀請→商談澄清對方需要→撰寫團體目標和內容→再度商談→帶團體前準備→帶領團體→事後紀錄→總結經驗。

也就是說事前準備與事後紀錄再加上實際帶團體的時間與來往交通時間,大概是一個兩個鐘頭的團體要一個工作天。這還是談成也帶成的,有時候因機構政策改變或是招生不足,不得不取消,前置作業所花的時間心力,也都要自己承擔。況且絕大部分的自由工作者,沒有勞健保,沒有任何的福利,沒有事病假,進修參加工作坊要自掏腰包沒有公假,在大專兼職的輔導老師,一年有三個月的寒暑假沒有薪水,綜合起來,勞動條件是很差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知道的大部分自由工作者,都是不必負擔主要家計的或是單身的人(以女性居多),因為要全靠諮商接案帶團體養家活口,實在是太不可靠了。

況且兼職工作是十分沒有保障的,今年某國立大學,就因為政策的改變,一口氣不再續聘二十餘位兼職的輔導老師,也就是解聘了所有的兼職輔導老師,其中包括許多擁有證照的,所以有了證照不等於工作權有了保障。

也許有人會想山不轉路轉,我找機構中的專職輔導人員,或是走心理師駐校的路。在政府大刪福利預算狀況下,機構中的現有的工作缺,能繼續保住不被解聘,就已千幸萬幸,而這些工作也多半一個蘿蔔一個坑早已佔滿。心理師駐校模式,在北高兩市已試行過,因空降的人脫離校園脈絡,和校園文化格格不入,落個效果不彰而草草收場,將來勢必也不樂觀。

【專業倫理法制化=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金樹人(1999)由於擔心「瘋馬事件」(陳進興引發于白濃成為媒體明星事件)及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瘋馬現象:

媒體明星式的心理諮商專家,借助媒體傳播無遠弗界,製造群像魅力的優勢,對社會大眾灌輸一知半解的心理輔導知識,同時也反映出社會大眾對心理學知識的渴求與心理困境的了解……
提出的因應策略就是心理學家資格檢定與證照制度。

而王智弘(2004)也認為:

「證照制度與專業倫理是心理諮商專業取得其公共信任的兩大基石,並認為心理師法的明定專業倫理規範與保護當事人福祉與福益之規定,是此法進步之處。」
而我們所見的是,心理師法已通過兩年半,

一:金文所稱的媒體明星,如貴為國策顧問的某女士,仍在媒體上暢所欲言,不見官方、學界、協會有任何反應。

二:近日鬧的湯湯沸沸的吃人肉事件,引發家屬的強烈反彈,認為是洩漏個案資料,迫害了他們人權,也在助人工作者圈內引起廣泛的討論,然而,法真正規範了什麼?

我舉上例,想要說明

一:如果我們不能對權力、政治、媒體、證照、人性之間的、重重糾葛的、複雜辯證的關係,有一個脈絡性的理解,而寄望證照的建制化就能解決專業倫理的問題,那是緣木求魚。

二:王行在診療椅上的愛與性一書的序中說:

我們打倒了一個敗德的助人工作者,祇是讓另外一個工作者取代他的位置而已,並不能真正保障所謂消費者的權益。……而我認為倫理只能訴諸於自律,而其中的可與不可,有非常可以討論的空間,自認為沒有罪的人,就可以拿起石頭來打有罪的人?
那麼不禁要問,有了證照,保障了什麼?會不會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助人工作者的工作現實】

張凱理醫生說:治療其實是件「苦差事」。我非常認同他的說法,我覺得諮商也是件「苦差事」。

因為諮商工作每天要面對的對象,都是因人生的苦病傷痛,期待能透過諮商師的對人生的一點穿透所帶來的力量,能自己幫助自己,安然度過,繼續往下走。這樣的工作是耗神耗力的,每天回到家經常都累得半死,需要自療一番,才能有力量再去奮戰。哪能姿態優雅,坐擁高薪?
那究竟是什麼支撐著我可以這麼多年走下去,在如此的物質條件低水平的狀態,我相信能持續走上十年的,背後都有一些信念和空間在支持他。

一:至少我有一個相對而言的自由空間,我說相對的,是說我不相信人可以有絕對的自由,我們都是在體制的牢籠裡,再怎麼都離不開體制,我們只能選擇戰鬥、屈從、逃逸或是逗弄體制。

這個相對的自由空間對我來說是,我可以有時空想想我是誰?我人生的路可以怎麼走?我可以穿梭在機構之間,推動我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我可以吸收我想要的養分,用來幫助我的個案。

二:做為一個知識份子和教育工作者

薩伊德提出,知識份子本著自己的見解及良知,堅定立場,擔任眾人喉舌,做為公理正義及弱勢者、受迫害者的代表,即使面對權威和險阻,也要向大眾表明立場及見解,向有權有勢者說真話。而知識份子的一言一行,也在代表、再現了自己的人格、關懷、學識與見地。

描述薩伊德的話,其實代表了我對自己的期許,雖然在前進的路途上經常是進一步退三步,也經常行動無力。

【義工們自有一套素樸的助人方式】

義務工作者在這波證照化的過程中,被心理師證照排除在外,除了少數擁有十數年以上資深的義務工作者,經由抗爭的過程被認證取得應考資格外,絕大部分的義務工作者,似乎變得更邊緣、更不專業、更不被認可。只是,也是從義工出身的我,以及後來在不同的場合與不同的機構的義工接觸的經驗,我深深的體會到,義工能做的,並非是學院或者某一套諮商訓練方式可以取代的。

我在一個收容所謂非行少年的青少年機構帶團體,裡面有一個輔導人員,身材高大,言語率真而幽默,青少年本就是難搞的,但是每次我們要分組時,絕大部分的孩子都想和他在一起,團體進行中,孩子太皮闖禍,不聽話,只要他眉頭一揚,孩子像被灌頂一樣,立刻知道狀況。他只有國中畢業,正在讀高中補校,他的同事中有大學畢業,也有國外的碩士。但是我看到的不是學歷,而是真正能貼近孩子的能力。

我相信每個人其實都有一套獨特的助人方式,那是我們每個人的個性、成長的背景…以及機構地域文化的特殊性所發展出來的,對當事者不同的承接能力。

我們不要臨床、諮商、輔導的區分,那將使這塊助人的圈子無法流動,雖然心理師法已然施行。

我們不要考照變成是唯一的強迫,而是自由的選擇,雖然考試已變成許多心理工作者的魔咒
我們不要大一統,沒有區辨力的考試,而要個專業機構的主體自主,雖然考試已變成你有沒有念對書本。

【我們需要什麼】

我們要的其實是一種業餘的樂趣,不把助人當成一種吃飯的工具,而是溫飽之暇,當成是件有趣的、對己也有好處的事情來做。或者需要的是一種專業的自主性,可以把自己在各種實踐場域的、豐富的、複雜的、多變的、不穩定的,卻是獨樹一格的經驗,能夠變成是可以反思,可以和眾人對話的經驗。或者是社群,在社群裡面可以彼此攜手前行,而不會像一座座孤島,自己孤單寂寞撐著,而沒有共鳴。或者,需要的是一個組織,以之來保障實務工作者的權益,提高勞動條件,建立各個助人機構以及個人的主體性,「助人者同業工會」是其中一個可能,為基層發聲。

證照、樂趣、專業自主、社群、工會,哪一條才是你回家的路?

【後記】

由歷史的角度來看,2001心理師法通過的那一年,正是我生命負荷最重的時刻,當年我七月再婚、八月久病臥床的父親過世、九月母親動第一次腦部手術、隔年二月妻子懷孕……生活中一件又一件重大事件,讓我根本抽不出心力對心理師法做出回應。

在撰寫此文的同時,也是我陪伴剛滿一歲半的孩子長大的過程。如果你問我對自己有什麼期待?我其實只想好好的陪孩子長大,能在越來越惡質的環境中和孩子一起撐出一點空間。

月前,去逛舊書攤,買了本陳啟天先生紀念集,十分高興,和老闆聊,老闆十分感觸的說:現在年輕的一輩,根本不曉得陳啟天是誰了? …..這對話經驗,勾起了我的情感,我出來想對心理師法發聲,其實是想給自己一個交代,可以和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歷史上留下一些走過的足跡。心理學界後來的人,在回顧心理師法歷史脈絡的時候,不會只看到一個聲音,是有另外一群人有不同的觀點與行動。

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交代。


【參考文獻】

1.陶蕃瀛(1999),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分析與展望,社區發展季刊,第八八期。

2.王增勇(2004),專業化等於證照等於專業自主?諮商專業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

3.陳惠雯、王曉薇、韓昌宏、彭瑞連、張雅苓(2004),從中小學輔導工作的挫敗看專業證照助人工作者駐校模式的救濟,諮商專業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4.劉惠琴(2004)吹皺一池春水為哪樁?對台灣諮商心理師證照化現象的觀察與省思,諮商專業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5.王智弘(2004)從專業倫理的觀點看心理師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諮商專業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

6.薩依德,彭淮棟譯(1994),知識份子論,立緒出版社。

7.診療椅上的愛與性,蘇珊.鮑爾,楊淑志譯(2004),張老師。

許中光
E-mail:sensitiveplant1@yahoo.com.tw
電話:0920123671
心理師法行動觀察小組網站:
網址是: http://psy.hiall.net
歡迎所有關心心理師法後續發展以及助人工作前景的朋友
沒事有空來ALTERNATIVE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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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黃龍杰 said:

中光兄

久仰大名,但素昧平生

您的這篇長文
使我眼界大開,受益良多。
這是我第一次上貴網頁瀏覽
以後會常來關心的。
肝恩啦!

黃龍杰

利穎 said:

走一條回家的路--發人省思...
很佩服作者把許多觀點都考慮到了
我想說
考試不考試是個人的抉擇
就如您這一趟出門,想不想回家一樣

想一想,現在回家,會讓自己快樂嗎?
如果會,就回家吧
如果不會,等想清楚再出發吧

至於,回家的目為何?
人各有志!
若無志,何必勉強自己

子曰:...回也,不改其志!

祝福大家都能快樂出門,快樂回家

西瀛娘子 said:

走一條回家的路.....不管是哪條!?
向前走吧!加油!
或許孤獨...或許風雨,但會留下足跡,給未來後輩因循。
來吧,隔空為開拓者的你....乾杯!

inin said:

你好...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你ㄉ文章
覺得非常非常有感觸
我大學唸的也並非本科系
目前是北教大輔導所的研究生
對於目前的諮商界也是有點感慨
而就如你所說的
目前心輔所仍是報考率很高
但是就我來看很多人其實都只是跟隨潮流而已
我想這條路要走的下去
並非憑的是一張執照或是資歷...
最重要的而是要有一顆願意貼近人的心
助人的特質...如果沒有
自己也會走的很辛苦
當然...自我探索 整理自己也是很重要的
但是因為心理師法的關係
其實課程取向會變成是偏向考試
但是我會覺得
這一行並不是學業表現良好就代表更接近
成為一個諮商師...所以心理師執照究竟是什麼功用呢?
你的文章真的很發人深思
謝謝你...^^



Grace said:

看了你的文章,深有所感
我認識陶藩贏,知道他的立論、立場為何
政府用證照要來規範所謂「社工師」「心理師」「諮商師」的品質,確實很好笑!
我的本行是歷史,拿到博士學位後,突然對「自我探索」有興趣,而走入助人工作
依這些法而言,我是「郎中」!
但這些「郎中」與助人本質,品質為何?
有時不是用這些「法」就可一竿子打進的

Grace said:

看了你的文章,深有所感
我認識陶藩贏,知道他的立論、立場為何
政府用證照要來規範所謂「社工師」「心理師」「諮商師」的品質,確實很好笑!
我的本行是歷史,拿到博士學位後,突然對「自我探索」有興趣,而走入助人工作
依這些法而言,我是「郎中」!
但這些「郎中」與助人本質,品質為何?
有時不是用這些「法」就可一竿子打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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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contains a single entry by 心理師法觀察行動小組 published on June 27, 2004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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